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字體:大中小】 【關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63號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已經2009年9月7日國務院第8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溫家寶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產品生產、銷售活動,必須遵守本法。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產品。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第三條生產者、銷售者依照本法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第四條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第69號 《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業經2006年8月14日農業部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杜青林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日 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業機械質量調查工作,加強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第41號 2005-7-7 3:16:36 《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業經2004年7月14日農業部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杜青林 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拖拉機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確保拖拉機駕駛培訓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
(1995年8月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04年11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加強農業機械管理,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保障農業機械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農業機械,是指用于種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公正、正確處理農機事故,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農業機械事故(以下簡稱農機事故)的處理。第三條 農業機械在鄉以下道路(不含鄉道)以及農村的其他作業場所發生的事故,由農業機械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理..
農業部令 。2003年7月4日農業部令第29號發布,根據2004年7月1日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規范跨區作業市場秩序,維護參與跨區作業各方的合法權益,保證農作物適時收獲,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以下簡稱跨區作業),是指駕駛..
(農業部第43號令)第一條為了加強拖拉機登記工作的管理,根據《拖拉機登記規定》(農業部第43號令),制定本規范! 〉诙䲢l本規范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以下簡稱“農機監理機構”)應當按照本規范規定的程序辦理拖拉機登記。第三條農機監理機構應當明確崗位,各司其職。根據工作流程和規范,設置登記審核崗、牌證管理崗..
全國農村機械維修點管理辦法 農業部令 (1984年11月15日農牧漁業部發布,并于1997年12月25日農業部令第39號修訂,2004年7月1日農業部令第38號再修訂) 隨著農牧副漁業的發展,農村機械維修量大面廣,任務更加繁重,為建立農村機械維修體系,加強對維修服務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農村機械維修點,是指以維修農牧漁業機械為主業的國營、集體(合作)、個體多種形式的..
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一條 為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明確農業機械產品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有關法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給農民的農業機械產品(見附件1)適用本規定。 未列入附件1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 2004年6月25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科研開發 第三章 質量保障 第四章 推廣使用 第五章 社會化服務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鼓勵、扶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促進農業機械化,建設現代農業,..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田地膜管理條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田地膜管理條例》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16年3月31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保護農業生態環境,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科學管理農田地膜,確保農業生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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